桃園法院 114水5475

桃園市中壢區星文二街32號

1拍 點交 待拍
2,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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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349.5
保證金:
469.9
總坪數:
89.5
坪單價:
26.3萬/坪
持分地坪:
32.7 坪
公告建坪:
89.5 坪
總現值:
561.6 萬
拍後增值:
-1,31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6.7 坪
附建坪:
32.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石頭段 330-5地號,面積 108 m2,持分 1/1,1,88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中壢區星文二街32號,建號 5530,持分 1/1,321 萬
一層:65.33二層:65.33合計:130.66 陽台7.97,屋頂突出物14.97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2.
桃園市中壢區星文二街32號,建號 12881,持分 1/1,148.5 萬
三層:56.69合計:56.69 遮雨棚85.53 (2層樓房)
法院筆錄 (9)
2.
經債務人開門入屋以肉眼檢視,一樓及車庫空間皆堆置生活雜務,無明顯漏水壁癌痕跡。
3.
經詢問債務人彭月琴,標的房屋為彭月琴及其孫子自住,未出租。無地震颱風火災受損、 無輻射、海砂屋或非自然死亡情形。房屋內無漏水壁癌,但頂樓增建之鐵皮屋頂大雨時有時會 滴水。
4.
經地政測量,一樓前後增建遮雨棚,二樓無增建,三樓除原有屋凸部分皆為增建,四樓整 層增建遮雨棚。
8.
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 年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9.
依民法824條第7項之規定,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 者,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建物12881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本件以建物之現況進行拍賣,應買人應自行 前往查看建物之狀況,又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
10.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 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於 「應買前」或「投標前」應逕向自行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
12.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 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 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 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3.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石頭段 330-5地號
108 m2 × (1/1) × 52,000 元 - 1,880 萬元
= -1,31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1
1拍 不點交
13.7 坪 / 636 萬
2025/9/11
1拍 不點交
14.7 坪 / 800 萬
2025/9/11
1拍 不點交
36.9 坪 / 929 萬
2025/8/27
1拍 不點交
93 坪 / 1,054 萬
2025/9/4
1拍 點交
29.5 坪 / 1,200 萬
2025/8/28
1拍 點交
85.3 坪 / 1,130 萬
2025/8/21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2,000 萬
2025/9/10
2拍 不點交
0 坪 / 36 萬
2025/9/11
3拍 不點交
6.5 坪 / 233.2 萬
2025/9/4
3拍 不點交
5.2 坪 / 13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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