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蘭19310

新北市三重大有段119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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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0
保證金:
280
總坪數:
23.6
坪單價:
59.4萬/坪
持分地坪:
23.6 坪
總現值:
1,230.8 萬
拍後增值:
-16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重 大有段 1196地號,面積 155.8 m2,持分 1/2,1,4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5)
2.
本件土地查封時,經債權人會同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指界陳稱新北市三重 區大有段1196地號土地位於三重區頂崁街210巷37弄2號至8號建物前方約5公尺 寬之道路,部分面積係作為停車場使用,其上無建物占用。本件土地部分面積 現況為巷弄且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是否已具備公用地役關係之成立要件,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三重都市計畫之住宅區,上開土地實際坐落地 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及三重區公所,現尚未能 查得經徵收或協議價購之情事,是否仍有其他需地機關有上開情事不明。本件 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 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 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 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須提出其於拍定時為共有人之證明。
8.
上列不動產設定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9.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 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 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 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重 大有段 1196地號
155.8 m2 × (1/2) × 158,000 元 - 1,400 萬元
= -16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3
1拍 點交
35.4 坪 / 1,700 萬
2025/10/2
1拍 不點交
5.1 坪 / 257.3 萬
2025/9/19
1拍 部分點交
29.1 坪 / 2,087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2.1 坪 / 158.3 萬
2025/9/23
1拍 點交
29.9 坪 / 2,618 萬
2025/9/10
1拍 部分點交
36.7 坪 / 3,800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0.5 坪 / 53 萬
2025/10/13
1拍 點交
8.5 坪 / 400 萬
2025/10/16
1拍 點交
26.9 坪 / 1,760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46.6 坪 / 3,7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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