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4竹金職方15五

新竹縣竹東鎮放翁段124-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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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8 ~ 2026/02/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
保證金:
0.4
總坪數:
2.7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1.2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24-2地號,面積 8.9 m2,持分 1/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總底價 3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11/19,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1至1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法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六、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獲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至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買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放翁段 124-2地號
8.9 m2 × (1/1) × 1,400 元 - 2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9
1拍 部分點交
33.3 坪 / 1,290 萬
2026/2/2
1拍 不點交
53.7 坪 / 560 萬
2026/2/2
1拍 不點交
113.2 坪 / 440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134.7 坪 / 460 萬
2026/1/8
2拍 點交
103.4 坪 / 1,784.8 萬
2025/12/26 ~ 2026/3/25
應買 不點交
11.4 坪 / 255.1 萬
2026/1/16
3拍 不點交
108.9 坪 / 560 萬
2025/12/25
1拍 不點交
48 坪 / 1,474 萬
2025/12/25
1拍 部分點交
56.9 坪 / 1,753 萬
2025/12/30
特拍 不點交
358.4 坪 / 20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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