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378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該筆土地現部分面積有本次合併 拍賣之暫編1238建號建築物(門牌號碼: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村永和路87巷16號),另有部分面 積為空地,前揭共有之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378地號土地,有無協議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而拍 賣之暫編1238建物由債務人自住使用,拍定後僅就暫編1238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及其坐落基地 範圍內點交,其餘均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暫編123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 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 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暫編123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佔用第三人所有之鄰地(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 387地號)面積:35.91平方公尺,拍定後拍定人就暫編123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能否繼續使用 上開第三人所有之鄰地(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387地號),如有爭議,應由民事實體訴訟確定 之,請拍定人注意。
7.
本件係拍賣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378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 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 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另共有人若主張優 購,須就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段378地號土地與其上暫編123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一同合併承 買,不得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行使之,請應買人與共有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暫編1238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 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 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