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9894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段10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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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0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7.5
保證金:
25.5
總坪數:
10.7
坪單價:
11.9萬/坪
持分地坪:
10.7 坪
總現值:
93.9 萬
拍後增值:
-33.6 萬
沈琳朣
沈琳朣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工建段 103地號,面積 2,260 m2,持分 1/64,127.5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1/12,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4年4月17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3地號 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七堵區俊德街21之1號福德宮東方約17公尺處之水泥空 地(以鐵皮圍籬及鐵捲門圍住),另部分土地為俊德街道路,部分為雜木林、竹 林及保甲路(產業道路)及一棟無門牌之鐵皮舊土地公廟。依基隆市政府114年4 月22日回函略稱:土地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
2.
。惟現在實際 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 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比例共同承買。
6.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 買權。 六、本件拍賣之1筆土地(應有部分)是否業經進行協議價購或徵收?或是否有 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以上各項均有不明,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 相關機關(例如:基隆市政府)查明注意後,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
7.
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上開第四項、第五項之優先承 買權人,請應買人注意。
8.
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工建段 103地號
2,260 m2 × (1/64) × 26,600 元 - 127.5 萬元
= -3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點交
27.4 坪 / 685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4.3 坪 / 64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30.7 坪 / 517.2 萬
2025/12/10
2拍 不點交
3.8 坪 / 3.6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9.1 坪 / 76.3 萬
2025/12/9
7拍 不點交
46.1 坪 / 25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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