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助良579甲

基隆市暖暖區八德段69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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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9
保證金:
3
總坪數:
1.9
坪單價:
7.7萬/坪
持分地坪:
1.9 坪
總現值:
13.7 萬
拍後增值:
-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八德段 690地號,面積 30 m2,持分 1/12,5.8 萬
2.
基隆市 暖暖區 八德段 691地號,面積 47 m2,持分 1/12,9.1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28,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10.6萬/坪,流標
2拍,2025/11/25,總底價 17.5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拍賣標的物於民國114年6月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水源路1巷13號為中心,位於西南方4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本件係拍賣不動產 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住
5.
」。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 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 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本件標的無三 七五租約登記。
6.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六、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 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 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 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 (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9.
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6月17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40124986號函略載:「旨 揭地段
10.
691地號等2筆土地屬
11.
基府工建字第0354號建造執照卷內 記載之建築基地範圍,截至目前尚未辦理開工,按建築法第54條規定,該 建造執照已失其效力」等語。則本件拍賣土地有無受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 (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則本件土地 (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 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八德段 690地號
30 m2 × (1/12) × 21,400 元 - 5.8 萬元
= -0.5萬元
2.
基隆市 暖暖區 八德段 691地號
47 m2 × (1/12) × 21,400 元 - 9.1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1拍 點交
40.6 坪 / 277 萬
2025/12/17
1拍 點交
26.2 坪 / 543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782.5 坪 / 2,224 萬
2025/12/9
1拍 點交
21 坪 / 228.2 萬
2025/12/10
2拍 不點交
13.7 坪 / 192.2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9.1 坪 / 76.3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22.5 坪 / 108.3 萬
2025/12/16
2拍 不點交
67.8 坪 / 48.6 萬
2025/12/23
3拍 不點交
20.7 坪 / 354.9 萬
2025/12/31
特拍 不點交
7.7 坪 / 2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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