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簡50903三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三小段34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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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0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
保證金:
8
總坪數:
65.2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5.2 坪
總現值:
53.4 萬
拍後增值:
1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段三小段 340地號,面積 809 m2,持分 2/10,26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段三小段 341地號,面積 269 m2,持分 2/10,10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7月22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40地號、341地號土 地均無路可達,依圖資展示系統顯示均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六、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段三小段 340地號
809 m2 × (2/10) × 2,500 元 - 26 萬元
= 14.5萬元
2.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段三小段 341地號
269 m2 × (2/10) × 2,400 元 - 10 萬元
= 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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