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好31885三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段四小段17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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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 ~ 2026/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
保證金:
3
總坪數:
13.8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3.8 坪
總現值:
20.5 萬
拍後增值:
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舊莊段四小段 174-1地號,面積 456 m2,持分 1/10,14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11,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6/3/26,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停拍,2026/4/15,停拍
法院筆錄 (6)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5月2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74-1地號土地上有無 門牌鐵皮建物占用,第三人林○恩具狀陳報其為占有人。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 範圍,其所有權人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 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本件不動產分3標公告應買。
3.
公告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元。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5.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 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 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6.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南港區 舊莊段四小段 174-1地號
456 m2 × (1/10) × 4,500 元 - 14 萬元
= 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1
1拍 部分點交
28.2 坪 / 1,412 萬
2026/5/14
1拍 不點交
68.5 坪 / 68.5 萬
2026/5/14
1拍 點交
75.4 坪 / 75.4 萬
2026/6/11
1拍 部分點交
251.7 坪 / 190 萬
2026/5/14
2拍 不點交
884.4 坪 / 1,0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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