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水59094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136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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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30 ~ 2026/04/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9
保證金:
33.8
總坪數:
17.5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17.5 坪
總現值:
304.7 萬
拍後增值:
13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前鎮區 新生段 1361地號,面積 174 m2,持分 1/5,102.4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前鎮區 新生段 1368地號,面積 115 m2,持分 1/5,66.6 萬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13,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2.8萬,坪單價 15.1萬/坪,流標
2拍,2025/12/11,總底價 211.2萬,保證金 42.3萬,坪單價 12.1萬/坪,流標
3拍,2026/1/22,總底價 169萬,保證金 33.8萬,坪單價 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4年7月23日履勘暨指界時,地政人員指稱新生段136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 前鎮區鎮華街
2.
93號、鎮華街91巷
3.
6號建物坐落其上;新生段1368地號土 地上有門牌號碼鎮華街97巷2號(前鎮橫巷7巷2號)建物及部分空地。本件係拍 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 應自行查明。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優先承買: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對拍賣標的物有優先購 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土地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土地共有人之證明,並需 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土地上之建物所 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對該拍賣標的 有優先承買權(並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即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證明文件向法院陳報),其效力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經優先承買權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買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六、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 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前鎮區 新生段 1361地號
174 m2 × (1/5) × 52,932 元 - 102.4 萬元
= 81.8萬元
2.
高雄市 前鎮區 新生段 1368地號
115 m2 × (1/5) × 52,380 元 - 66.6 萬元
= 5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6
1拍 點交
27.8 坪 / 570 萬
2026/3/24
2拍 點交
37.1 坪 / 576 萬
2026/3/24
特拍 不點交
1 坪 / 8.8 萬
2026/4/1
指價 不點交
8.2 坪 / 16.8 萬
2026/4/1
指價 不點交
0.9 坪 / 2 萬
2026/4/1
指價 不點交
1.8 坪 / 5.4 萬
2026/4/1
指價 不點交
4.8 坪 / 1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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