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3桃金職七251

桃園市龜山區體大段131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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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4
保證金:
35
總坪數:
52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52 坪
總現值:
59.2 萬
拍後增值:
-11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徐禮睿
徐禮睿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龜山區 體大段 1316地號,面積 373.8 m2,持分 1/24,17 萬
(保護區 )
2.
桃園市 龜山區 體大段 1322地號,面積 469.1 m2,持分 1/3,157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據地政人員指稱,1316地號土地上部分為柏油道路、部分有一層樓水泥建物多間(門牌號碼:桃園市龜山區嶺頭5號),據鄰居稱目前無人居住;1322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柏油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拍賣標的物131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1316地號土地其上設有地上權,拍定後地上權隨同移轉,不塗銷,如符合地上權人建屋等相關規定,則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此權利存在之人須自行提起訴訟確認其權利存在,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0.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
11.
132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林口特定區計畫(民國59年11月30日)保護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龜山區 體大段 1316地號
373.8 m2 × (1/24) × 9,900 元 - 17 萬元
= -1.6萬元
2.
桃園市 龜山區 體大段 1322地號
469.1 m2 × (1/3) × 2,800 元 - 157 萬元
= -11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點交
26.8 坪 / 803 萬
2025/11/13
1拍 點交
161.2 坪 / 600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189.7 坪 / 42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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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58 坪 / 1,861.2 萬
2025/11/12
特拍 不點交
9.3 坪 / 23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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