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76502

台南市仁德區太子路190巷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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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6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10
保證金:
82
總坪數:
27
坪單價:
15.2萬/坪
持分地坪:
11.7 坪
公告建坪:
27 坪
總現值:
98.3 萬
拍後增值:
-20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25.6 坪
附建坪:
1.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岳王段 1277地號,面積 77.4 m2,持分 1/2,30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仁德區太子路190巷1號,建號 54,持分 1/2,70 萬
一層:37.92二層:49.41騎樓:12.30合計:99.63 (二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商用)
2.
台南市仁德區太子路190巷1號,建號 854,持分 1/2,40 萬
一層:17.22三層:52.48合計:69.7 陽台3.69平方公尺、雨遮5.33平方公尺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查封之建物為空屋,無人居住。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封之建物 現況為閒置,部分壁癌。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 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編號2建物為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8.
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 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又該增建部份若遭臺南市政府認定係違章建築物而遭拆除,拍定人 應自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關。
9.
拍賣之建物,其面積以地政實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岳王段 1277地號
77.4 m2 × (1/2) × 25,400 元 - 300 萬元
= -20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38.9 坪 / 515 萬
2025/11/19
1拍 點交
0.4 坪 / 5 萬
2025/11/25
1拍 不點交
770 坪 / 18,68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8.1 坪 / 55 萬
2025/11/5
1拍 點交
7.4 坪 / 48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7.3 坪 / 48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71.9 坪 / 1,020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8.4 坪 / 78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7.2 坪 / 132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4.5 坪 / 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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