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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114年7月14日查封時測量時,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由其經營韓式料理店,有增建,並無海 砂屋、輻射屋、漏水、地震受損,亦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情事。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 齡約45年之鋼筋混凝土集合住宅之1樓,位於特定商業專用區,整體屋況保持尚可,附近運輸條 件佳,未來發展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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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 六、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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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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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