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29854

彰化縣彰化市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134-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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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9 ~ 2026/05/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6.4
保證金:
33.3
總坪數:
14.4
坪單價:
11.6萬/坪
持分地坪:
14.4 坪
總現值:
110.1 萬
拍後增值:
-56.3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 134-2地號,面積 470 m2,持分 29/485,102.4 萬
2.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 135-1地號,面積 78 m2,持分 1/4,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9,總底價 260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8.1萬/坪,流標
2拍,2026/1/6,總底價 208萬,保證金 41.6萬,坪單價 14.4萬/坪,流標
3拍,2026/2/3,總底價 166.4萬,保證金 33.3萬,坪單價 1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均不臨路,部分為雜木林、部分與鄰地混同種 植作物。另據鑑價報告稱有建物占用之情事,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 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 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 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 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 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若共有人對前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 人對其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 金無息退還。
4.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 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六、土地為彰化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 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 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5.
依地政事務所函稱:134-2地號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圖顯示面積不符,且已超出法定容許 誤差範圍,有關實際面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 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 134-2地號
470 m2 × (29/485) × 22,400 元 - 102.4 萬元
= -39.4萬元
2.
彰化縣 彰化市 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 135-1地號
78 m2 × (1/4) × 24,200 元 - 64 萬元
= -1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部分點交
41 坪 / 1,080.1 萬
2026/4/7
2拍 點交
116.3 坪 / 1,256 萬
2026/3/26
2拍 不點交
70.5 坪 / 296 萬
2026/3/24
2拍 不點交
18.5 坪 / 360 萬
2026/3/18 ~ 2026/6/17
應買 部分點交
265 坪 / 7,914.2 萬
2026/3/25
3拍 不點交
27.9 坪 / 218.8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1.5 坪 / 25.6 萬
2026/4/7
3拍 不點交
5.5 坪 / 173.4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2.1 坪 / 2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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