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九17531甲

桃園市桃園區林森路71巷3弄16之1號

1拍 點交 待拍
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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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1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723.5
保證金:
144.7
總坪數:
24.9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公告建坪:
24.9 坪
總現值:
150.3 萬
拍後增值:
-38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4.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大樹林段 771-87地號,面積 122 m2,持分 1/5,531.5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桃園區林森路71巷3弄16之1號,建號 4847,持分 1/1,192 萬
2樓層:68.15陽台:14.24合計:82.39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標的建物於114年3月12日現場查封時,屋內有一狗叫聲,應係中大型犬隻,本日未入屋;1
6.
在場人稱債務人現居於此,建物無漏水、海砂屋、輻射屋、火災、水災受損、非自然死亡 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轉函詢消防局)函復,未有非 自然死亡及火災受損之勘查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7.
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附 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 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拍 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聲明異議、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定等爭執。
8.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大樹林段 771-87地號
122 m2 × (1/5) × 61,600 元 - 531.5 萬元
= -38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1.6 坪 / 147 萬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213.5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 坪 / 136.9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20.5 坪 / 1,205 萬
2025/12/3
3拍 點交
25.8 坪 / 386.6 萬
2025/12/9
2拍 部分點交
77.9 坪 / 1,718.4 萬
2025/12/16
3拍 點交
59.8 坪 / 1,178.3 萬
2025/12/9
2拍 點交
24.7 坪 / 322.4 萬
2025/12/10
3拍 點交
35.8 坪 / 531.2 萬
2025/12/10
3拍 不點交
6.7 坪 / 2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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