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助誠1365

基隆市安樂區武嶺段79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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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6.2
保證金:
63.3
總坪數:
24
坪單價:
13.2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220.3 萬
拍後增值:
-9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安樂區 武嶺段 795地號,面積 187.2 m2,持分 33/100,246.5 萬
2.
基隆市 安樂區 武嶺段 800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33/100,69.7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30,總底價 372萬,保證金 74.4萬,坪單價 15.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4年2月1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795地號土地係位於 門牌號碼基金一路379巷32號至40號建物前方之道路;
4.
800地號土地係位於 門牌號碼基金一路379巷24號建物前方之道路。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 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 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 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 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安樂區 武嶺段 795地號
187.2 m2 × (33/100) × 27,800 元 - 246.5 萬元
= -74.8萬元
2.
基隆市 安樂區 武嶺段 800地號
53 m2 × (33/100) × 27,800 元 - 69.7 萬元
= -2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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