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17日至現場履勘鑑價、115年1月27日至現場測量,相對人均不在場,房屋 內有水電,堆放大量釣具,現住人不明。廚房天花板部分面積掉落。房屋後方有增建(經地政 編為5152臨建號)。 民國115年3月提出到院之估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建物 構造:鋼筋混凝土造3樓。屋內現況正常良好,住家使用,建物廚房增建,屋齡約45.73年。勘 估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約6公尺、10公尺。臨近建德國小,生活機能及居住品質良好。安和一街 上有多條公車路線,交通便利性佳。」等語。 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 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嚴重漏水、或其他情形),已如上所載。惟系封建物是否有 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 行查明(自行向聲請人、相對人、現占有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 重考慮是否應買。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