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8209甲

基隆市安樂區新會段24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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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71.8
保證金:
194.4
總坪數:
589.7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589.7 坪
總現值:
623.8 萬
拍後增值:
-3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會段 245地號,面積 5,848.4 m2,持分 1/3,971.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7,總底價 1,143.2萬,保證金 228.7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750萬元之抵押權與本件債權人,上開抵押權於 拍定後塗銷。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24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98號房屋西北方,為雜木林且無路可 達。」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屬保護區,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 路98號房屋北北西約330公尺處之山坡林地,其上無建物。道路規劃與路況、民生必須取得便利性均稍 差。」等語。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 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執行標的按甲標、乙標、丙標、丁標、戊標、己標、庚標順序依序開標,倘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全部之執行費用、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相關稅費及本件(含併案、參分)債權額全部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本院亦將職權撤銷拍定,返還原繳價金予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於應 買前詳加注意。
6.
依基隆市政府114年8月7日基府都計參字第1140134774函,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會段 245地號
5,848.4 m2 × (1/3) × 3,200 元 - 971.8 萬元
= -3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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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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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24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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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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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22.4 坪 / 361.3 萬
2026/3/3
2拍 不點交
31.7 坪 / 619.9 萬
2026/2/24
2拍 點交
23.5 坪 / 148.8 萬
2026/2/11
2拍 點交
583.2 坪 / 960.1 萬
2026/2/11
2拍 不點交
155.6 坪 / 261.6 萬
2026/2/11
2拍 點交
104.8 坪 / 17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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