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誠38820

基隆市安樂區觀音段315-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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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
保證金:
10.6
總坪數:
6
坪單價:
8.8萬/坪
持分地坪:
6 坪
總現值:
45.1 萬
拍後增值:
-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安樂區 觀音段 315-5地號,面積 89 m2,持分 2/10,47 萬
2.
基隆市 安樂區 觀音段 315-6地號,面積 10 m2,持分 2/10,6 萬
法院筆錄 (7)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民國114年12月10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4.
315之5地號土地係 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北方約1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 其上停放有車輛;
5.
315之6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安樂區崇德路106號建物東 北方約2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空地,其上停放有車輛。地政機關指界位置 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 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道路用地」及「住宅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 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 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7.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安樂區 觀音段 315-5地號
89 m2 × (2/10) × 22,800 元 - 47 萬元
= -6.4萬元
2.
基隆市 安樂區 觀音段 315-6地號
10 m2 × (2/10) × 22,800 元 - 6 萬元
= -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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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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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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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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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23.1 坪 / 471.2 萬
2026/6/24
1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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