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溪洲路32號、83號、87 號房屋部分坐落及中間道路(溪洲路),土地使用分區為風景區,上開建物不在 拍賣範圍,基地與建物間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行解決,拍定後不點交。
2.
嗣據第三人鄭O梅陳報,就其所有之溪洲路87號房屋占用10地號土地部分有 其母與明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租賃契約存在,惟查無就本件標的之租地 建屋契約存在;據第三人翁O美陳報,就其所有之溪洲路83號房屋佔用土地部分 有租賃契約存在,惟查出租人並非本件標的所有權人。
5.
本件拍賣標的之地上建物所有人經查不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 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如認有優先承買權,得另行起 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