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禹36166甲

新竹縣竹東鎮鷄油林段194-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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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8
保證金:
35.6
總坪數:
9.3
坪單價:
19.1萬/坪
持分地坪:
9.3 坪
總現值:
61.7 萬
拍後增值:
-11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鷄油林段 194-35地號,面積 37 m2,持分 5/6,178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1)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194-35地號 土地上有竹東鎮大同路141巷12號房屋占用,部分為水溝。上開建物並非本件拍 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 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 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債權時,後 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9.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一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11.
據鑑價報告所附新竹縣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拍賣土地 屬擬定竹東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第二種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鷄油林段 194-35地號
37 m2 × (5/6) × 20,000 元 - 178 萬元
= -116.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點交
3 坪 / 47 萬
2025/12/11
1拍 點交
103.4 坪 / 2,231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44.1 坪 / 108.8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11.8 坪 / 29.4 萬
2025/12/16
2拍 部分點交
952 坪 / 3,421.6 萬
2025/12/22
2拍 不點交
3.5 坪 / 9.6 萬
2025/12/22
2拍 不點交
72.8 坪 / 1,608 萬
2026/1/14
3拍 點交
112.4 坪 / 1,230.1 萬
2025/12/25
1拍 不點交
48 坪 / 1,474 萬
2025/12/25
1拍 部分點交
56.9 坪 / 1,7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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