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房屋經法院於114年8月22日到現場執行,第三人鄭○義在場稱其係債務人弟弟,房屋由其無償借住,房屋後方有增建,樓梯有滲水,頂樓女兒牆部分倒塌,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因第三人非對其在查封前無權占有不爭執,拍定後不點交。
3.
另2772建號即房屋後方增建部分,因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另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9月5日新北拆認一字第1143272982號函所示,上開增建尚無違章建築認定紀錄。買受人應自行負擔拆除可能,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