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湘117484

臺南市麻豆區五王段29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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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30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30 坪
總現值:
81.4 萬
拍後增值:
-1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五王段 294地號,面積 2,179.5 m2,持分 6/132,10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9)
2.
查封時,拍賣土地上種植果樹,另有2間鐵皮屋坐落,其中一間門牌號碼為麻豆區南勢8號,另一件無門牌。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 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物及果樹由何人所栽種及其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均不 明,拍定後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進行拍 賣,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及作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 第
8.
107條規定,就建物及作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 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供本院審查)。惟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 土地法第
9.
107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 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五王段 294地號
2,179.5 m2 × (6/132) × 8,213 元 - 100 萬元
= -1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 坪 / 39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0.1 坪 / 10 萬
2025/12/30
1拍 不點交
4.5 坪 / 22.7 萬
2025/12/16
3拍 不點交
2.1 坪 / 5.2 萬
2025/12/8 ~ 2026/3/7
應買 不點交
5.7 坪 / 19.2 萬
2025/12/10
特拍 不點交
21.8 坪 / 3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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