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787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現由共有人張仟譓出租予承租人黃蓮藕占 有使用中(租期:113年7月31日至115年7月31日)。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4.
934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6.
787棟次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案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 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 得撤銷。
12.
787棟次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 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 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六、934地號土地及
13.
787棟次建號建物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 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 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14.
787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 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