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軒61205乙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一小段2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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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9
保證金:
20
總坪數:
113.7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113.7 坪
總現值:
195.4 萬
拍後增值:
9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內湖區 大湖段一小段 264地號,面積 5,135 m2,持分 1/60,23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內湖區 大湖段一小段 268地號,面積 4,353 m2,持分 1/15,76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7)
1.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114年7月10日現場指界時,264地號土地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120巷42號後方,上開建物後方部分占用,其餘均為雜林木。268地號 土地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120巷42號北方約110公尺處,依地 籍圖所示,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惟現 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6.
優先承買權: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 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 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 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六、甲、乙、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9.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 11時開標)。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內湖區 大湖段一小段 264地號
5,135 m2 × (1/60) × 5,200 元 - 23 萬元
= 21.5萬元
2.
臺北市 內湖區 大湖段一小段 268地號
4,353 m2 × (1/15) × 5,200 元 - 76 萬元
= 7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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