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237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4月19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37地號土地現場雜草林木叢 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237地號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2.
以上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甲標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以總 價最高者得標。乙標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5.
優先承買:(乙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