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維26839一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113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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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4 ~ 2026/07/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6.4
保證金:
97.3
總坪數:
4.2
坪單價:
116.4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總現值:
206.9 萬
拍後增值:
-27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33地號,面積 200 m2,持分 210/3300,448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33-1地號,面積 200 m2,持分 18/3300,38.4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2,總底價 760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181.8萬/坪,流標
2拍,2026/3/12,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1.6萬,坪單價 145.5萬/坪,流標
3拍,2026/4/16,總底價 486.4萬,保證金 97.3萬,坪單價 116.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5月7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現為和平一路292號大樓 之座落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購買權時,需就拍賣標的物全部行使優先承買權。另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 第8-5條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 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 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 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 六、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 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 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33地號
200 m2 × (210/3300) × 149,760 元 - 448 萬元
= -257.4萬元
2.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33-1地號
200 m2 × (18/3300) × 149,760 元 - 38.4 萬元
= -2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4
1拍 點交
1.4 坪 / 25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50 坪 / 1,300 萬
2026/5/28
1拍 點交
36.7 坪 / 615 萬
2026/5/28
1拍 不點交
39.9 坪 / 922 萬
2026/5/28
1拍 不點交
108.5 坪 / 1,549.1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23.4 坪 / 550 萬
2026/5/21
1拍 點交
25.6 坪 / 610 萬
2026/5/14
1拍 不點交
19 坪 / 337 萬
2026/6/11
2拍 點交
29.9 坪 / 492 萬
2026/5/13
1拍 不點交
59.8 坪 / 1,1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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