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825地號、929地號上有未登記建物(門牌號碼:永和區忠孝 街19號)座落。拍賣標的826地號,為前開建物之門前土地,現為道路使用。
4.
本件有無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情形不明,若有,則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建物 所有權人就超過租地建屋範圍部分標的因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剩 餘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2424建號建物(門牌號碼:永和區忠孝街19號未登記),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 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 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6.
拍賣標的之確切位置不易以文字完整敘明,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 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行前往現場察看,以決定是否投標,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