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主建物3838建號現無人居住使用,有電力、無自來水。現場為「莒光新城」 社區,除主建物3838建號外,其餘29筆建物均為莒光新城之1樓,經管委會提供「莒光新城住戶 規約」影本並經總幹事稱該29筆建物由管委會出租,其租金用以管護管理社區,如有餘額則返 還各屋主,詳如規約第15條所示。本件拍定後點交。
3.
拍賣標的經鑑價機關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及非自然死亡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 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