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338建號建物場所出租於鄧振球律師事務所使用(租賃期間:民國114年6月1日起至民國11 6年5月31日止)、華潤資產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日止)、碩河資 產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7年1月1日止),另有新橋、神去山、國立環保承租 (稱租賃契約後送法院),無漏水。2341建號(B
3.
,編號29車位(平面)出租於前述鄧律師 事務所使用中。2342建號(B
4.
,編號29車位(機械式),編號30車位(平面),無人占用。 本件拍賣標的物上尚有租賃契約存續中,故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