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拍賣土地位於拍賣建物後方,其上坐落無門牌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及拍賣建物(經測量後暫編定為963建號),經詢問鄰人表示建物平日無人居住,偶爾有人進出,債務人未現實占有,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如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9.
96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