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86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3.
113年11月7日現場測量時,5樓與6樓有內梯相連(即
4.
暫編53077建號建物),地政人 員表示5樓建物本身亦有外推及增建之情形。債務人表示未配賦車位,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人自 行使用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暫編53077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 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6.
暫編53077建號建物5樓頂樓增建部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覆,為屋頂之垂直增建違 章建築,為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