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本件分甲~己共6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 序依次開標。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 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8.
307地號土地是由債務人向台南市府承租,179 建號建物之租期至117年12月31日止,其餘建物之租期至118年12月31日止,債務人截至113年底 租金均如期繳納。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 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 訟確定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