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土389

台中市豐原區朴子街579巷21號

1拍 點交 待拍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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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05
保證金:
91.5
總坪數:
54
坪單價:
5.7萬/坪
持分地坪:
21.6 坪
公告建坪:
54 坪
總現值:
84.1 萬
拍後增值:
-174.9 萬
主建坪:
32.8 坪
增建坪:
21.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福興段 1044地號,面積 71.3 m2,持分 1/1,259 萬
建物 (2)
1.
台中市豐原區朴子街579巷21號,建號 182,持分 1/1,37 萬
第1樓層:51.05 第2樓層:51.05 電梯樓梯間:6.40 合計:108.5 (住家用、加強磚造、二層樓房)
2.
台中市豐原區朴子街579巷21號,建號 428,持分 1/1,9 萬
第1樓層:12.30 第2樓層:12.92 第3樓層:44.65 合計:69.87 (三層樓房)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經地政人員現場指界,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其居住使用,標的為3樓建物,一樓為一廳、一廚房、一浴室,2樓為三房木板隔間、一陽台,三樓除樓梯間外,均為增建,均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拍定後點交。
6.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7.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六、刊載於法院〈司法院〉網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8.
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
9.
428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10.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1044地號土地為臺中市豐潭雅神都市計畫農業區。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福興段 1044地號
71.3 m2 × (1/1) × 11,800 元 - 259 萬元
= -17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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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9.6 坪 / 130 萬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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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44.5 坪 / 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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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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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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