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助玄5345甲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段48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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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30 ~ 2026/07/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85.8
保證金:
157.2
總坪數:
80.8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80.8 坪
總現值:
575.6 萬
拍後增值:
-21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7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1/1,82.7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8地號,面積 33 m2,持分 1/1,97.2 萬
(住宅區 )
3.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90地號,面積 206 m2,持分 1/1,605.9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2/26,總底價 970萬,保證金 19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6/3/26,總底價 873萬,保證金 174.6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3拍,2026/4/23,總底價 785.8萬,保證金 157.2萬,坪單價 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土地查封時之現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雜草雜木及菜園使用,復據債權人查報 稱土地上之菜園耕作者姓趙,非居住附近,無法查得占用權源,拍定後不點 交。
2.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出價應買。
3.
聲明應買價額新台幣:7,858,000元,應買時,以聲請應買之書狀最先送達 法院者為優先,不能分出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4.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而各標內之土地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 各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 各標順序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之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 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 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5.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 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當事人及利害 關係人等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6.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7.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記載:
8.
488地號為大溪都 市計畫(民國87年2月23日)住宅區,有關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及需地機 關欄記載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 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發照建築。2.應 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
9.
493地號為大溪都市計畫(民國64年7月1日)住宅 區。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7地號
28 m2 × (1/1) × 9,600 元 - 82.7 萬元
= -55.8萬元
2.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8地號
33 m2 × (1/1) × 9,600 元 - 97.2 萬元
= -65.5萬元
3.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90地號
206 m2 × (1/1) × 25,100 元 - 605.9 萬元
= -8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1
1拍 點交
21.7 坪 / 643 萬
2026/5/20
1拍 不點交
24.8 坪 / 25 萬
2026/5/20
1拍 不點交
51.2 坪 / 61 萬
2026/4/29
1拍 不點交
0.4 坪 / 31 萬
2026/4/30
1拍 不點交
4.2 坪 / 43.2 萬
2026/5/21
2拍 不點交
202.3 坪 / 510.4 萬
2026/5/13
2拍 不點交
33.1 坪 / 83.2 萬
2026/5/6
2拍 點交
88.8 坪 / 648 萬
2026/4/30 ~ 2026/7/29
應買 不點交
38.1 坪 / 484.6 萬
2026/4/30 ~ 2026/7/29
應買 點交
83.2 坪 / 80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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