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助玄5345甲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段48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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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6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70
保證金:
194
總坪數:
80.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80.8 坪
總現值:
575.6 萬
拍後增值:
-39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7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1/1,102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8地號,面積 33 m2,持分 1/1,120 萬
(住宅區 )
3.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90地號,面積 206 m2,持分 1/1,748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土地查封時之現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雜草雜木及菜園使用,復據債權人查報 稱土地上之菜園耕作者姓趙,非居住附近,無法查得占用權源,拍定後不點 交。
6.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而各標內之土地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 各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 各標順序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之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 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7.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 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當事人及利害 關係人等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8.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9.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記載:
10.
488地號為大溪都 市計畫(民國87年2月23日)住宅區,有關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及需地機 關欄記載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 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發照建築。2.應 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
11.
493地號為大溪都市計畫(民國64年7月1日)住宅 區。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7地號
28 m2 × (1/1) × 9,600 元 - 102 萬元
= -75.1萬元
2.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88地號
33 m2 × (1/1) × 9,600 元 - 120 萬元
= -88.3萬元
3.
桃園市 大溪區 康莊段 490地號
206 m2 × (1/1) × 25,100 元 - 748 萬元
= -23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6
1拍 不點交
38.1 坪 / 757 萬
2026/2/26
1拍 點交
83.2 坪 / 999 萬
2026/2/26
2拍 不點交
49.9 坪 / 960 萬
2026/2/5
2拍 點交
38.9 坪 / 752 萬
2026/2/26
2拍 點交
58.1 坪 / 973.6 萬
2026/2/4
2拍 點交
1,420.2 坪 / 2,142 萬
2026/2/3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28 萬
2026/2/5
3拍 不點交
10.8 坪 / 12.7 萬
2026/2/5
特拍 不點交
27.4 坪 / 4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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