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明165019

台南市東區崇道路142號四樓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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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80
保證金:
196
總坪數:
23.9
坪單價:
41.1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公告建坪:
23.9 坪
總現值:
131.6 萬
拍後增值:
-29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1.6 坪
附建坪:
2.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6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3227地號,面積 255 m2,持分 870/10000,43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東區崇道路142號四樓,建號 16776,持分 1/1,550 萬
四層:71.41合計:71.41 陽台7.45 (6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債務人及家屬自住使用,牆壁有裂痕,有電梯、月繳管理費,無 車位,惟不動產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拍定後建物依債務人占有現況點 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全部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暨停車位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應買 人請自行查明,由拍定人自理,本院不負擔保之責,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 由請求增減價金。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 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 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3227地號
255 m2 × (870/10000) × 59,300 元 - 430 萬元
= -29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47.9 坪 / 1,350 萬
2026/3/3
1拍 部分點交
26.6 坪 / 850 萬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82.5 坪 / 1,720 萬
2026/2/11
1拍 點交
61.5 坪 / 1,836 萬
2026/2/11
2拍 點交
42.3 坪 / 960 萬
2026/2/4
1拍 不點交
0.6 坪 / 22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5.2 坪 / 41.4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74.8 坪 / 535 萬
2026/2/24
2拍 點交
33.8 坪 / 657 萬
2026/2/24
特拍 不點交
30 坪 / 20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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