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371

高雄市苓雅區苓雅寮段49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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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0.4
保證金:
78.1
總坪數:
15.6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15.6 坪
總現值:
651.5 萬
拍後增值:
26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5地號,面積 293 m2,持分 3366/93944,80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6地號,面積 163 m2,持分 13769/93944,179.2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3.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7-1地號,面積 60 m2,持分 13769/93944,67.2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4.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7-2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13769/93944,64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法院筆錄 (11)
2.
113年3月28日指界時,地政人員稱苓雅寮段
3.
497─
4.
497─2地號4筆土地,為邁阿密星辰大樓之基地持分。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9.
優先承買:
10.
專有部分所有人: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區分所有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於該土地之)共有人。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11.
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有優先購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土地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土地共有人之證明,並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如經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買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六、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2.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3.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5地號
293 m2 × (3366/93944) × 134,000 元 - 80 萬元
= 60.7萬元
2.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6地號
163 m2 × (13769/93944) × 124,037 元 - 179.2 萬元
= 117.1萬元
3.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7-1地號
60 m2 × (13769/93944) × 124,000 元 - 67.2 萬元
= 41.8萬元
4.
高雄市 苓雅區 苓雅寮段 497-2地號
58 m2 × (13769/93944) × 124,000 元 - 64 萬元
= 4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0
1拍 點交
35.8 坪 / 785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9.4 坪 / 265 萬
2026/2/5
1拍 不點交
127.2 坪 / 5,461 萬
2026/2/12
1拍 不點交
19.4 坪 / 800 萬
2026/2/5
1拍 不點交
67.1 坪 / 1,690 萬
2026/2/11
2拍 點交
76 坪 / 1,560 萬
2026/3/3
3拍 不點交
7.9 坪 / 139.6 萬
2026/3/4
2拍 點交
39.9 坪 / 1,129.6 萬
2026/2/11
3拍 部分點交
28.4 坪 / 829.5 萬
2026/2/11
3拍 點交
12.9 坪 / 14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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