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7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72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湖海路二段142號』房屋(以下 簡稱142號房屋)占用。」等語。 民國114年10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土地屬保護區。土地坡度平 坦。使用現況:建築基地使用。地區未來發展潛力普通。距離大武崙澳底漁港 約240公尺、距離隆聖國小約2300公尺。」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應有部分,上開142號房屋非本件拍賣標的;又系封土 地上倘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前揭142號房屋及其他 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 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