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於本院114年6月25日執行期日,地政人員稱143地號土地上有竹林,為一袋地。惟現在實際情 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
143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 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 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六、抵押權設定登記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