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武27421甲

新竹市崙子段181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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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8
保證金:
69.6
總坪數:
36.3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36.3 坪
總現值:
139.2 萬
拍後增值:
-20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崙子段 1810地號,面積 360 m2,持分 1/3,34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本件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1810地號其上有二間鐵皮屋及一間鐵皮車庫坐落(位 於延平路一段214巷162號房屋右側),及部分種植農作物,共有人童0鳳上開二 間鐵皮屋為其所有並居住使用。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前開建物、地上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土地與建 物、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 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7.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 定,則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承買權,且其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9.
本件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 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 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10.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 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 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崙子段 1810地號
360 m2 × (1/3) × 11,600 元 - 348 萬元
= -20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1拍 點交
305.2 坪 / 1,281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7.3 坪 / 43 萬
2026/3/19
1拍 點交
25.8 坪 / 1,425.5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4.4 坪 / 540.7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42.4 坪 / 821 萬
2026/3/25
1拍 點交
0.5 坪 / 15.8 萬
2026/4/8
2拍 不點交
23.2 坪 / 23.4 萬
2026/4/8
2拍 點交
40.4 坪 / 4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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