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孟41220

新竹市中山段三小段12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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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0
保證金:
120
總坪數:
8.6
坪單價:
70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總現值:
314.7 萬
拍後增值:
-28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商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中山段三小段 124地號,面積 85 m2,持分 1/3,600 萬
(第二種商業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土地上有一棟一層樓鐵皮屋坐落(門牌:新竹市東區東門街202巷8號)。惟 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查證。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 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 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 (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第二種商業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 人宜自行查詢)。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標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9.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10.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中山段三小段 124地號
85 m2 × (1/3) × 111,071 元 - 600 萬元
= -285.3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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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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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21.3 坪 / 730 萬
2026/5/12
1拍 部分點交
41.8 坪 / 3,053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11.8 坪 / 535 萬
2026/5/15
1拍 點交
2.4 坪 / 51 萬
2026/5/15
1拍 不點交
5.9 坪 / 1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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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27.9 坪 / 768 萬
2026/4/22
1拍 部分點交
11.2 坪 / 6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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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8 坪 / 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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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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