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孟41220

新竹市中山段三小段12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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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0
保證金:
96
總坪數:
8.6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總現值:
314.7 萬
拍後增值:
-16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商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中山段三小段 124地號,面積 85 m2,持分 1/3,480 萬
(第二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19,總底價 600萬,保證金 120萬,坪單價 7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土地上有一棟一層樓鐵皮屋坐落(門牌:新竹市東區東門街202巷8號)。惟 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查證。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 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 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 (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第二種商業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 人宜自行查詢)。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標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6.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中山段三小段 124地號
85 m2 × (1/3) × 111,071 元 - 480 萬元
= -16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5
1拍 點交
1.5 坪 / 25.2 萬
2026/6/30
1拍 點交
31.4 坪 / 3,483.3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21 坪 / 544.3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17.2 坪 / 776 萬
2026/7/16
2拍 部分點交
125.8 坪 / 3,232 萬
2026/6/12
1拍 不點交
2.1 坪 / 40.5 萬
2026/7/9
2拍 不點交
40.5 坪 / 891.2 萬
2026/7/9
2拍 點交
11.8 坪 / 259.2 萬
2026/6/11
2拍 部分點交
28.4 坪 / 2,136 萬
2026/7/14
2拍 不點交
0.4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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