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34071

基隆市中山區協和段6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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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
保證金:
12
總坪數:
6.9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25.7 萬
拍後增值:
-34.3 萬
沈琳朣
沈琳朣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692地號,面積 160.7 m2,持分 1/7,60 萬
法院筆錄 (7)
2.
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3日會同地政及鑑價人員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 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基隆市中山區協和段(下同)69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 碼『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60之13號』建物旁之空地,目前為雜草地。」等語。
3.
依114年11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土地使用管制情形:住宅區(住
4.
; 主要管制法令:都市計畫法、擴大案主要計畫【中華路,文化路地區細部計 畫】;交通運輸便利性:佳;使用現況:雜木雜草叢生無經濟農林作物無地上 建物;嫌惡設施之有無:協和火力發電廠。」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 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9.
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 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
10.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使用現況已詳如不動產附表,惟關於使用分區及 使用上限制,應買人於投標前務請自行查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相關法 令之規定,若有疑問應逕洽權責機關詢問。六、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是否業經或將來可能辦理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 他使用上之法令限制或行政管制?以上各項均有不明,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 向相關機關查明注意後,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
11.
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中山區 協和段 692地號
160.7 m2 × (1/7) × 11,200 元 - 60 萬元
= -3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1
1拍 點交
25.5 坪 / 356.2 萬
2026/3/17
1拍 不點交
6.5 坪 / 200 萬
2026/3/18
2拍 部分點交
1,853.5 坪 / 6,817 萬
2026/3/18
2拍 不點交
17.3 坪 / 880.6 萬
2026/3/18
2拍 點交
11.1 坪 / 64.7 萬
2026/3/18
2拍 不點交
0.3 坪 / 10.5 萬
2026/3/31
2拍 不點交
6.3 坪 / 55.3 萬
2026/3/31
3拍 點交
22.4 坪 / 307.2 萬
2026/3/31
3拍 不點交
31.7 坪 / 527.2 萬
2026/3/25
3拍 不點交
20.9 坪 / 19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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