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35061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6段27巷22弄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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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8.6
保證金:
29.8
總坪數:
17.2
坪單價:
8.7萬/坪
持分地坪:
8.5 坪
公告建坪:
17.2 坪
總現值:
75 萬
拍後增值:
-3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6.5 坪
附建坪:
0.7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段 552地號,面積 102.2 m2,持分 1/4,99.2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段 553地號,面積 9.8 m2,持分 1/4,9.6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6段27巷22弄6號,建號 557,持分 1/4,19.4 萬
一層:55.34二層:55.34合計:110.68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6段27巷22弄6號,建號 1183,持分 1/4,20.4 萬
一層:53.57三層:54.03合計:107.6 陽台8.60平方公尺
法院筆錄 (7)
2.
民國95年3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在場人即債務人胞弟蔡○卿表示:查封之房屋自住,與其大 哥開立模具行等語;民國114年5月6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胞兄蔡○章在場陳稱:該屋為 其與家人同住,債務人未居住於此,亦未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經會同地政人員現場檢視建物 一樓、頂樓及二樓前面陽台有增建。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之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 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第一拍價格部分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42372號)第三次拍賣底價。
7.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不動產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六、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8.
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 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證。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段 552地號
102.2 m2 × (1/4) × 26,800 元 - 99.2 萬元
= -30.7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段 553地號
9.8 m2 × (1/4) × 26,800 元 - 9.6 萬元
= -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5
1拍 不點交
110.2 坪 / 1,000 萬
2026/4/7
1拍 點交
16.2 坪 / 3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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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1.3 坪 / 225 萬
2026/4/7
2拍 不點交
15.4 坪 / 207 萬
2026/3/18
3拍 部分點交
71.5 坪 / 1,011.2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71.5 坪 / 1,216 萬
2026/3/18
3拍 點交
37.7 坪 / 672 萬
2026/3/24
3拍 不點交
30.3 坪 / 528.3 萬
2026/4/1
特拍 不點交
425.6 坪 / 3,896.4 萬
2026/3/31
特拍 不點交
0.1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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