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50651丙

臺南市新營區新北段2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3.2
  • 59 點閱
  • 0 列管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5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3.2
保證金:
32.7
總坪數:
46.2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46.2 坪
總現值:
361.9 萬
拍後增值:
19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營區 新北段 201地號,面積 152.7 m2,持分 1/1,163.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14,總底價 204萬,保證金 40.8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2.
依臺南市新營區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 明書記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 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於都市計畫說 明書無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或附帶條件特別規定,依臺南市政府八十七 年七月二十二日「研商為課稅業務需要公共設施保留地填註取得方式有關事宜 協調會」會議紀錄,視為將以徵收方式視財源籌措情形編列預算徵收取得。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營區 新北段 201地號
152.7 m2 × (1/1) × 23,700 元 - 163.2 萬元
= 198.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
1拍 不點交
762.3 坪 / 460 萬
2026/5/26
1拍 部分點交
64.8 坪 / 783 萬
2026/5/20
1拍 不點交
20.9 坪 / 462 萬
2026/5/26
1拍 點交
52.9 坪 / 1,285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0.3 坪 / 5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652.3 坪 / 10,060 萬
2026/5/5
1拍 不點交
9 坪 / 62 萬
2026/5/5
1拍 不點交
2.7 坪 / 84 萬
2026/5/5
1拍 不點交
0.8 坪 / 55 萬
2026/5/19
2拍 部分點交
38.1 坪 / 372.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新營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