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在場。屋內無水電,第
3.
3層均有增建(經地政 合併編為1229臨見號),第
4.
3層與第1層僅有內梯相通。又1至3樓均堆置大量物品(家電、家 具、神桌),牆壁有嚴重壁癌、壁紙脫落,部分天花板脫落。依據民國115年2月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土地屬住宅區(住
5.
,建物構造:磚 造。屋齡約58年。該地區為中山國小周遭住宅地區,山坡地住宅地區,地勢較陡,未來發展維 持現況。建物所臨街巷道寬度:既成道路寬約2公尺。不臨都市計畫道路。近通仁街與中華路交 會處,生活機能及市場性、學校接近性尚佳。本地區大眾運輸條件尚可。」等語。關於系封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 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嚴重漏水、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業如上載。惟系封建物是否仍 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仍應親至現場 再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後,慎重考慮是否應買。 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