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5北金職九25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五小段27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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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4
保證金:
16.1
總坪數:
1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1 坪
總現值:
162.4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葉冠廷
葉冠廷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通化段五小段 277地號,面積 85 m2,持分 386/10000,80.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277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3巷36號建物之基地。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1月21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007026號函覆,本件拍賣標的係81使字第0126號使用執照(79建字第0202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惟本件僅拍賣土地,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
3.
27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5.
因本件係拍賣建物之基地,該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3項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
6.
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3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7.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大安區 通化段五小段 277地號
85 m2 × (386/10000) × 495,000 元 - 80.4 萬元
= 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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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 坪 / 6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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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坪 / 3,215 萬
2026/5/11
1拍 點交
20.2 坪 / 4,8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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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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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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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7
1拍 點交
85.6 坪 / 5,3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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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45.4 坪 / 5,05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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