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693建號前後陽台及臥室窗戶均有外推;頂樓磚造加蓋之增建物7477建號,屋內浴室牆壁龜 裂,二間臥室有漏水,客廳牆角有漏水及壁癌,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以114年10月22日北市 都建查字第1146042118號函示列管為屋頂及陽台垂直增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 之風險,又因本件係拍賣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故拍定人無法逕持7477建號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標的目前係共有人鄭克田及其家屬居住使用, 故拍定後點交。
3.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經詢問在場人,表示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 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4.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