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妥2359

台南市永康區大橋里大橋一街210號4樓之1

2拍 點交 待拍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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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279
保證金:
55.8
總坪數:
9.6
坪單價:
29.2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公告建坪:
9.6 坪
總現值:
67.1 萬
拍後增值:
-1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7.2 坪
附建坪:
2.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9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六甲頂段 906地號,面積 537 m2,持分 17/2000,81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永康區大橋里大橋一街210號4樓之1,建號 7767,持分 1/2,198 萬
4層:47.3合計:47.3 陽台15.94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9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19,總底價 310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3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優先承買權)
2.
民國114年8月29日查封時,現場第三人為債務人親屬,稱編號1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中。
3.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建物現況為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中,北側陽台有外推。
4.
土地及建物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且土地/建物 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編號1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 交。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須就土地及建物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6.
拍賣之不動產為集合 (居) 式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六、是否有停車位,及停車位使用權利內容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應買人能否繼受 債務人之使用權利,本院不負擔保之責,若有車位,亦不在本院點交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執行之標的是否欠繳管理費、拍定人是否需承擔前手欠繳之管理費,或債務人就系爭 不動產是否因使用、管理或其他情形生有負擔,均與本院權責無涉,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
8.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 非自然死亡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確。若投標書未投 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六甲頂段 906地號
537 m2 × (17/2000) × 147,000 元 - 81 萬元
= -1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0
1拍 不點交
171.3 坪 / 6,000 萬
2026/6/17
1拍 不點交
4 坪 / 60 萬
2026/6/17
1拍 不點交
2.4 坪 / 36 萬
2026/7/14
1拍 點交
24 坪 / 1,120 萬
2026/6/30
1拍 點交
26.7 坪 / 1,300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32.8 坪 / 700 萬
2026/6/16
1拍 點交
81.5 坪 / 1,441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165.3 坪 / 6,299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380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1.9 坪 / 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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