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4432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第三人曾O倫在場稱,目前係向孫氏家族承租作為 「龍來發彩券行」使用,租金每月60,000元,租期自113年7月1日至118年6月30日止,並提出租 約影本為證,另陳稱曾有漏水情形,但現已修繕,且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 例共同承買之,
4.
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 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 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