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4432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第三人曾O倫在場稱,目前係向孫氏家族承 租作為「龍來發彩券行」使用,租金每月60,000元,租期自113年7月1日至118年6月30日 止,並提出租約影本為證,另陳稱曾有漏水情形,但現已修繕,且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 殊情事。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 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 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