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以預設密碼解開電子鎖入屋察 看,房屋為空屋無人使用,房屋為全新房屋且無裝潢,另據大樓管理之物業公司人員表 示,該戶一個月管理費新台幣(下同)2,740元(含車位清潔費),自114年12月起欠繳 管理費,又該戶配有地下五樓之平面車位(編號105號),車位現出租予本棟住戶;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標的房屋拍定後點交,惟車位出租予同棟大樓住戶,車位拍定後不點交,請投 標人注意。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 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