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東156835

臺南市學甲區東陽段548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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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0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95.7
坪單價:
13.4萬/坪
持分地坪:
95.7 坪
總現值:
398.8 萬
拍後增值:
-88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地號,面積 18.9 m2,持分 1/1,80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1地號,面積 226 m2,持分 1/1,900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2地號,面積 208.6 m2,持分 7161/20858,300 萬
法院筆錄 (10)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
3.
2土地上為雜草,編號3土地上放置二貨櫃, 鄰人表示為其與共有人放置。本件3筆土地相連,以編號3為通行道路。上開貨 櫃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編號3土地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除編 號3土地不點交外,其餘點交。
7.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司執
8.
第一次底價。
9.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編號3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 受。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地號
18.9 m2 × (1/1) × 12,600 元 - 80 萬元
= -56.2萬元
2.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1地號
226 m2 × (1/1) × 12,600 元 - 900 萬元
= -615.3萬元
3.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548-2地號
208.6 m2 × (7161/20858) × 12,600 元 - 300 萬元
= -20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不點交
26.9 坪 / 110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29.9 坪 / 130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74.9 坪 / 104 萬
2026/4/28
1拍 點交
8.4 坪 / 28 萬
2026/5/19
2拍 點交
6 坪 / 99 萬
2026/5/5
2拍 不點交
17.9 坪 / 80 萬
2026/4/29
2拍 點交
50.9 坪 / 414 萬
2026/4/29
3拍 不點交
82 坪 / 1,041 萬
2026/4/29
特拍 不點交
15.6 坪 / 26.8 萬
2026/5/5
2拍 點交
21.5 坪 / 7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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